问:采购人能收取投标保证金吗?
答: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都可以,主要看代理合作协议中是如何约定的。法律依据为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,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,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。
问: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中,B公司的法人代表是A公司的股东,是否属于围标串标?
答:不能就此认定串通投标。如果B公司的法人代表是A公司控股股东,可以禁止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,但不能认定其围标串标。法律依据为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十八条,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,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。
问:采购进口产品需要设置核心产品吗?
答:需要。设置核心产品的规定并没有说仅限本国服务采购。法律依据为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7号)第三十一条第三款,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,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、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,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。
问:中标结果公告和成交结果公告的时间是一致的吗?
答:是一致的,中标、成交结果应当自中标、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,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。法律依据为《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财库[2015]135号)。
问:采购人能提出质疑吗?
答:质疑是为供应商提供的救济机制,采购人不能提出质疑。如果发现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行为,可以向相关部门控告或检举。法律依据为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七十条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,有权控告和检举,有关部门、机关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。